活动范围、对象及报名办法
2006年9月12日
本次活动所称服务商标,是指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第35-45类共11个类别商标,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十大服务领域: 1) 广告经营、会展 2) 房地产 3) 金融 4) 电信、网络服务 5) 餐饮、住宿、旅游 6) 文教、娱乐 7) 交通、仓储、运输 8) 医疗卫生、保健 9) 中介、代理 10) 商业销售、贸易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1) 具有自主使用并已注册的服务商标。 2) 具有自主使用并已处于申请注册过程中的服务商标。 3) 具有自主使用尚未注册的服务商标,但实际使用年限须达3年以上。 4) 特殊情况可由本次活动专家委员会对其是否具有参加活动的资格进行审议。
1、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各区县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及相关行业协会集中报名。报名截止日期9月30日。 2、报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需填写《上海服务商标推展活动报名表》。活动报名表可向组委会办公室索取,也可登陆www.sgs.gov.cn、www.sca.org.cn、www.tme-sh.com、上海商标网(通用网址)下载。 3、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活动,不向参加者收取费用。 4、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4220000-1088、1087 联系人:汤小姐、宋小姐